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36个月后可以变更)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有哪些?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项目有:销售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4、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1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简易征收怎么计算
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不含税收入的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计算方法:房地产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征收率;一般计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法律分析: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2%。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房产税没有简易计税方法,只有两个计税方式:其一是按照房产余值的12%;其二是按照租赁价的2%。
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是什么
1、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一)简易计税法(仅适用老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2、【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项目有:销售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4、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5、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不含税收入的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建筑企业简易征收税率的计算方法
1、①采用一般计税方式时,增值税税率为9%,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税前工程造价×9%。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一般计税就按一般纳税人正常做法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了。
3、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分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的税率为百分之九。
:房地产老项目更换总包商后,是否还能适用简易计税
1、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注意:土地价款不得扣除)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5、三)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