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为什么要调递延所得税

1、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主要原因是两种模式对资产的计量方式存在差异,导致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之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详细解释如下: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通常是按照其历史成本减去累计折旧来计量的。

2、不承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税法只承认账面价值,所以当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时候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会计上转换成公允模式以后就不计提折旧了,二税法中还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以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3、其次,递延所得税反映了房地产转换对公司所得税负担的影响。在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折旧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发生变化,这可能导致税收基础的变化。递延所得税通过反映这种变化来衡量税收负担的增加或减少。确认递延所得税有助于确保公司在转换后的财务报表中正确反映其实际税务义务。

4、投资性房地产是以历史成本进行计量的,而公允价值则反映了市场价值。当企业将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时,报表上的价值会反映市场情况,而税法计税基础仍按成本模式,这就产生了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即所谓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5、税法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只认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在税法中不认其公允价值,成本法下,计税会计没有差异,但是转了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报表反应的也是公允价值,计税基础还是按照成本模式的,两者之间差异不就出来了。所以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怎么通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这主要是因为这种计量方式是以资产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而不是以其原始成本为基础。在这种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会随着市场价值的变动而调整,因此不需要通过计提折旧或摊销来反映其价值减少。

在会计准则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有形动产中,只有投资性房地产和持有代售资产,二者均不计提折旧。主要原因都是因为其账面价值就是公允价值,需要不断的进行调整,公允价值已经综合反应了资产损耗因素、时间因素、残值因素等。因此无需计提折旧。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就是其公允价值(也就是市场价值),而计提折旧的前提是按照历史成本计提折旧,因为公允价值是随时变动的。再说了公允价值的变动已经全面反映了该资产价值情况,包括考虑到使用寿命、新旧程度等,再计提折旧就是画蛇添足。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为什么是会计估计

1、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怎么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的最大特点是在会计期末按照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不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而是以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2、选项C,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确定属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3、公允价值模式:不允许提折旧、不允许摊销、不允许提减值准备。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4、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

5、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只有在对同一经济业务所允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多种选择时,会计政策才具有实际意义,因而会计政策存在一个“选择”问题。

6、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取得投资性房地产时,应当按实际成本进行计量。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就无法予以确认。该投资性房地产为可靠房产商提供。本科目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